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继续面向在俄留学人员选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负责领区(包括:斯维尔徳洛夫斯克州、车里雅宾斯克州、秋明州、鄂木斯克州、新西伯利亚州和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中国留学人员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我馆区有关申请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二)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受理。
二、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总领馆初审,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大约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三、注意事项
(一)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二)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3.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视为国内申请人,通过国内单位申报);
4.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5.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6.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高水平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在网上进行报名并上传申请材料,总领馆不收取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已获得奖学金的,取消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积极申报,咨询邮箱:102972@mail.ru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