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 2020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俄留学人员可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为俄罗斯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为俄罗斯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五、申请受理办法
1.申请人须于4月10-4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申请人用)上传申请材料,并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打印出来(带封皮且包装装订完整,并附清单)邮寄至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教育组(地址:620142, Екатеринбург, улица Чайковского, Д. 45.(信封上务必用汉语注明: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教育组、申请项目名称和申请人中文姓名)。5月1日9时(莫斯科时间)之后教育组不再接受书面申请材料,逾期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视同放弃本次申请。
2.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馆区留学人员的申请由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教育组负责受理,其他领区留学人员请联系所在领馆。
六、评审、录取办法及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3.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本项目具体信息请查阅国家留学网 https://bg.csc.edu.cn/DownLoad.aspx?PROJECTCODE=660102
特此通知。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教育组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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