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领事规费的通知
2016/07/01
 
201678日起,我馆将执行新的领事规费标准。具体费用详见使馆网站护照、签证、公证认证等栏目下“收费标准”(http://ru.china-embassy.org/chn/fwzn/lsfws/)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