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贸往来 > 经贸新闻
中俄绥芬河互市贸易区启动 享8000元内免税政策
2011/09/28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1年08月30日  

       记者从口岸重镇绥芬河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中俄绥芬河互市贸易区即日起启动运行。据介绍,国家已赋予该区域享受“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特殊优惠关税政策。

  中俄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互市贸易区位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路口岸与俄滨海边疆区波格拉尼奇内边境两侧,面积4.53平方公里,其中,中方1.53平方公里,俄方3平方公里。2002年2月,黑龙江省政府与俄滨海边疆区签署共同投资开发建设绥-波互市贸易区的合作协议。2004年3月,绥芬河市政府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世茂集团兴建绥-波互市贸易区。2004年8月,绥-波互市贸易区建设全面启动。国家对绥-波互市贸易区给予了特殊优惠政策: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据了解,绥-波互市贸易区是以国际贸易为主导,集边民互市贸易、旅游、商务、会展、金融、物流、加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中俄双方共同规划、同步建设、通道相连、功能互补、政策对接、封闭运行的综合性边境经贸区。互市贸易区中方境内设有国际商展中心、综合商务办公区、商务会议酒店、东方风情街、物流加工产业区等,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俄方境内设有多功能综合区、金融中心、主题公园、酒店、俄罗斯风情街、度假村、滑雪场等,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0亿元人民币。

  2011年8月9日,哈尔滨海关正式批准绥芬河互市贸易区设立互市贸易点,开展边民互市贸易。“8000元内免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中俄民贸商品在互市贸易区内自由交易,顺畅流通,双方边民通过边民互市贸易获取更大的效益。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 版权所有